招聘公告
现因经营发展所需,委托德清县德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职位及职数
财务工作人员2名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。
2.诚信廉洁,勤勉敬业,团结合作,职业素养好。
3.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市场意识,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能够忠实维护国有资产利益。
(二)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参加公开招聘
1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
2.曾被单位开除的;
3.有违法、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
4.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;
5.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三、详细岗位要求
四、薪酬待遇
按照公司相关薪酬规定执行,年收入约10-12万左右。
五、招聘程序和办法
本次招聘在德清人才网、德强人力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发布相关的招聘信息方式。
(一)现场报名
(二)资格初审
报名结束后,由德清县新闻中心组织专业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查。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笔试对象,合格人员不足的,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。
(三)统一考试
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(报名人数未达到该岗位招聘数的1:6的,则直接进入面试;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: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。)。面试时间、地点:以面试通知书为准。面试由公司组织县内有关专家及专业人员进行。
(四)体检与考察
按总成绩(笔试成绩*50%+面试成绩*50%)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:1的比例确定体检、考察对象。若总成绩相等,以学历高者优先;学历相同的,以有相关工作经历时间长的优先。
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,体检费用自理。体检不合格的,依次递补。未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体检的,视作放弃体检,不足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体检合格的进行考察,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《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》(国公局发〔2013〕2号)执行。考察不合格的,依次递补。
(五)公示和聘用
对体检、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德强人力资源公众号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的,确定录用。试用期3个月,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。
六、其它
本《公告》未尽事宜由德清县德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、德清县新闻中心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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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 辑:何丽丽
执行主编:归李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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